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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高考诚信教育和管理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06-01 来源: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传媒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考试安全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高考期间学院师生管理,严防学院在校学生或在职教师参与高考违纪作弊,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促进良好考风、学风、校风的形成,经学院研究决定,确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学院2018年全国高考期间诚信教育和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高考诚信教育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笑庸

副组长:王国君、徐春喜

  员:院  办、党委综合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

学生处、保卫处、公寓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各系(部)

主任、学工办负责人。

二、科学研判,提高政治站位

高考作为国家选拔人才的考试,权威性、神圣性、严肃性、政策性极强,容不得一丝一毫弄虚作假的行为,违法违纪必将受到严惩。诚信高考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普通高考诚信考试教育,也是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普通高考公平公正的客观需要。务必树立诚信高考意识,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责任

1.院办负责组织召开学院专项工作会议,具体部署各部门相关工作及要求。各系(部)召开系(部)教师、学生专题会议。认真组织教师、学生重点学习《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内容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向广大教师、学生宣传国家和我省大力整治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措施,切实提高遵纪守法意识。让广大教师、学生深刻认识严厉整治考风考纪的重要性,坚决做到不参与替考、不参与销售作弊器材、不参与考场舞弊等违纪行为,以实际行动来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

2.党委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学院诚信考试氛围的营造。530日—68日期间在学院教学楼内电子屏上滚动有关诚信考试的宣传警示语;利用宣传栏、校园网等形式向全体教师、学生宣传高考诚信教育的基本内容、要求和重要意义;定期关注网络不良信息,做到及时清除,并做好相关记录。

3.人事处、教务处加强教师诚信管理工作,分别向行政人员及一线教师提出倡议,弘扬诚信正义。人事处、教务处重点掌握高考期间请假、串课教师情况;对于期间无课教师,各系(部)要做好去向记录,对教师去向要做到全面掌控。同时发挥教师党员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示范作用。

4.学生处落实学生诚信考试的教育工作,加强高考期间学生管理。

1)各系要加强对在校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利用召开班级会议、QQ群、微信、微博、短信等多渠道进行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内容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的意见》、《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教育学生杜绝替考、助考、贩卖作弊器材等违纪违法行为。

2)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和纪律约束。高考期间,辅导员老师要深入课堂记录学生出勤情况,发现旷课等情况立即调查原因,如有可疑情况及时上报。高考期间,原则上不给假,学生如遇特殊情况请假,各系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辅导员老师需要与家长沟通,了解事由并做好记录。高考每科考试开考30分钟时,要求学生与辅导员老师电话联系。考试期间学生要保持24小时开机,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对于毕业班实习学生要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对学生动态要做到全面了解。如发现学生存在违纪违法现象应第一时间上报处理,避免事件恶性扩大化。同时在高考期间,各系要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学生在校情况,形成宿舍长-班长-辅导员老师-学工办主任(负责人)-学生处-主管领导的管理模式。

5.保卫处切实加强对校区和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加强校园环境检查力度,发现贩卖答案等小广告通知保洁人员及时清理。如发现组织替考、寻找“枪手”、售卖考试答案和作弊器材等可疑人员及线索,要及时联系公安部门。

6.公寓中心加大对学生生活区的巡查力度。在学生生活区内利用标语、条幅、板报、海报等形式宣传诚信考试的重要性,及时清理学生生活区内违法违纪小广告,发现可疑人员及时联系保卫处。

7.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组织。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参与替考、销售作弊器材等违纪行为的教师、学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关领导和教师、学生的责任。对于触犯法律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提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8.学院设立举报电话。院办:3291018;保卫处:3291300。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团结一致做好高考期间教师和学生的诚信教育和管理工作。院办、党委综合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公寓中心以及各系在高考结束后,将此项工作总结电子版于615前报至院办文秘科。邮箱:bdxy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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