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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关于组织2022年校级高等(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3 来源: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传媒系

  为做好2022年吉林省高等(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与推荐工作,保证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整体推进,学校决定组织校级高等(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和实践而取得的成果,重点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结构调整与优化、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课程体系与教材建设、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以及巩固教学基础地位等方面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一)高等教育教学成果

    1.具有创新性和科学性。成果在教学改革方案的设计、论证和形成中有相应的理论基础,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

    2.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时间年限为自2018年以来取得的相关成果。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截止日期至20222月底),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成果应用范围大,受益面广,取得较高认同度。

    4.对于已经获得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二)基础教育教学成果

    1.成果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发展素质教育,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

    2.成果要反映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

    3.成果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成果应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

    三、具体要求

    1.高等(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分别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以及《教学成果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641729509@qq.com(本次申报成果的佐证材料无需提交,但要做好整理等待省厅进一步工作指示)。请各教学单位于2022314日(周一)前,将所需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综1621教务处质量科,逾期不再受理。

    2.评审时间:拟定于316日(周三)下午进行,成果负责人现场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各教学单位要对申报的教学成果进行集体论证,并对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核实,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准确规范。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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