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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2012年“十佳学生标兵”评选方案

为庆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在全院学生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树立和弘扬优秀学生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学生勇于实践、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十佳学生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树立学生榜样,以加快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增强思想道德建设为目标,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带动全院学生自觉培养努力学习、遵守纪律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

        二、评审委员会

        组 长:丛 军

        成 员:李亚清 徐春喜 赵亚芬 李 旭 杨柏松 莫立华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积极乐观、刻苦钻研,不断创新,在相关领域里取得突出成绩,产生了一定影响。

        (二)具体条件:

        1.学习典型: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带动影响周围同学积极学习;大三学生连续四个学期均获得专业一等奖学金,大四学生获得五次专业一等奖学金且获得一次专业二等奖学金;国家英语等级考试四级以上,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

        2.学生干部典型:中共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干部工作,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每学期均获三等以上奖学金,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考试优先;连续被我院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第二课堂活动典型:学习成绩优良,勤奋学习,曾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并能够积极参加学院和省组织的各类赛事,重点在专业技能、文艺、体育等方面,获得省级以上比赛奖项。

        4.专业技能典型: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曾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积极参加院级及以上专业技能比赛并获得有关荣誉;在本专业内刻苦钻研,勤学苦练,在专业上获得过省级以上奖项、发表专业文章者优先;积极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取得有关专业技能证书。

        5.自强励志典型:学习成绩优良,勤奋学习,曾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在日常生活中不畏艰难,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勇于向逆境挑战,积极拼搏,有典型的自强励志事迹,充分体现自强励志精神,对周围学生产生较好影响。

        四、评选流程

        (一)报名阶段:

        广大同学可通过个人自荐申请或辅导员老师推荐报名的方式参加,申报材料的要求:

1.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申请表各一份,申报事迹材料一份,字数2800字。注:主要事迹和教师评语要针对所报标兵类型填写。

2.所获奖项单独扫描成图片,并用获奖名称命名。

3.电子版生活照和正装全身照各一张。

4.各系报送时间为2012年12月14日前,学生处兰英老师。

        (二)初评阶段:

        各系将按评选条件进行初评,系内推荐“十佳学生标兵”候选人,名额不限(学生申请表用铅笔标注推荐优先顺序),张榜公布初评候选人名单,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三)复评阶段:

        评选委员会将按评选条件进行复评,复评时会根据相关典型的重要程度,参照相关条件综合评选出10名学生为“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2012年度十佳学生标兵”。

        五、表彰和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颁发“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2012年度十佳学生标兵”荣誉证书,在学校宣传栏公布名单和事迹材料,并给予物质奖励。

         望各系高度重视校园“十佳学生标兵”评选活动,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十佳标兵”产生后,各系还要举行以“走近十佳,学习十佳”为主题的大型学习活动,以此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

        附:1.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校园“十佳学生标兵”申请表

                 2.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校园“十佳学生标兵”申请汇总表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