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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全面、准确了解我院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要点,教务处将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九周至第十一周(4月26日—5月14日)。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内容

1.教学文件存档情况。

2. 各院(部)教学秩序情况。

3. 教师听课情况,专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完成50%听课任务。

4. 教研活动计划的执行情况。

5.专业技能训练开展情况(师范、非师范)。

6. 各院(部)网站建设、更新工作。

7. 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期初教学检查中遗留问题的解决情况。

2.课堂教学情况、教师随堂记录本的记载情况,重点检查教学进度、考勤、作业布置情况。

3. 教师教案、专职教师PPT上传存档情况(全部教学内容),上传教务系统时请注意避免覆盖期初上传材料。

4. 本学期补考成绩单存档情况。

5. 过程性考核课程材料。

6. 2021届毕业生实习材料(实习手册)的存档情况。

7. 2021届毕业生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存档情况。

(三)教研活动常态化

各教学单位按照本学期教研计划开展教研活动,旨在总结不足,发现问题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全面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学校领导与教务处将不定期参会。

三、检查要求

院(部)全面自查与教务处重点抽检相结合。

1.各院(部)自行拟定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纸质版、电子版),具体列出教师、学生座谈会的时间安排表,于4月26日前上交教务科,联系人:车俐树。

2. 缺课三分之一名单请于5月8日前报送至考务科,联系人:李乐为。

3. 各学院新签实习基地协议(2019年1月-2021年4月)复印件4月30日前上交实践科,联系人:高禄钧。

4. 教务处将于第十一周到各院(部)现场检查相关材料。相关电子材料请于4月30日前上传到网盘,纸质版材料按类摆放整齐以备检查。各学院副院长负责汇报工作并配合教学检查工作。

5.检查结束后,各院(部)要认真总结,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于5月14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纸质版、电子版)和座谈会会议记录复印件报送到教务科,联系人:车俐树。

教务处负责组织检查工作,汇总全院教学检查情况,提出建议并在教务处网站教务简报版块向全院通报。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