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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年〕12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2018年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4月2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课程安排由教务处负责通知相关教学单位。

节假日期间,保卫处要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做好带班、值班工作,值班相关事宜由行政科另行通知。

5月2日起,学院实行夏季作息时间(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附件:

夏季作息时间安排表

2018年5月2日起执行)

 

      5:40

      6:00—7:00

      7:00—7:50

第一节     8:00—8:45

第二节     8:55—9:40

第三节    10:00—10:45

第四节    10:55—11:40

     11:40—12:30

     12:30—13:50

第五节    14:00—14:45

第六节    14:55—15:40

第七节    16:00—16:45

第八节    16:55—17:40

     17:40—18:30

第九节    18:30—19:15

第十节    19:25—20:10

晚自习    20:20—22:30

     23:00

关于2018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doc

附件:夏季作息时间安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