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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结合学校实际,将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

    我校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继续使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开展全过程管理。维普管理系统内嵌论文重复率检测功能,检测时间自定,检测阶段为“定稿”。各学院毕业生使用维普系统进行论文自检时应进入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专用检测通道登录网址:https://vpcs.fanyu.com/personal/bdxy,自检使用说明详见附件。为进一步提高论文质量,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含我校自建库,查重时将与我校往届毕业论文进行比对。

     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1.答辩时间

    5月8日- 5月12日。

    2. 答辩形式  

    线下答辩。

    3. 答辩资格审查  

    各学院应严格审核毕业生答辩资格,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方可参与答辩:

    (1)按照维普管理系统要求提交完整任务书、初稿、定稿;

    (2)在维普管理系统中,论文定稿重复率检测结果不超过30%;

    (3)论文定稿指导教师审核通过。

    不按要求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答辩机会,成绩记0分。

    4. 材料提交

    各学院4月26日前提交相关材料,教务处将对答辩过程进行检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题目统计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附件3,电子版)。联系人:张敬先。

    5. 答辩流程

    各学院成立答辩小组(答辩分组与维普管理系统保持一致),答辩小组包括答辩组组长及成员(3-5名),由3-5名讲师(含)以上职称教师组成,指导教师一般应交叉互评,答辩小组要严格执行学院规定的答辩程序(具体答辩方式及答辩顺序等由各答辩小组自行确定)。

答辩时被确定为需“重大修改”的论文,学生需参加第二次答辩;被确定“一般修改”的论文,学生根据答辩组意见修改论文并提交至“最终稿”模块,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即可。

    6. 抽检答辩

    按各学院毕业生人数5%的比例进行论文抽检答辩,第一次抽检答辩不合格者,给予第二次答辩机会,第二次不合格者,取消毕业资格。抽检答辩时间:5月17日-5月19日。

    三、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存档

    维普管理系统全部操作完成后,各学院须对论文过程性材料进行存档,详见《毕业论文过程性材料存档规范》(附件4)。注意内容、格式等应符合要求,指导教师应对指导学生相关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及质量负责,学院应对指导教师的论文指导质量负责,学院存档负责人应对存档材料的完整性负责,教务处将对材料存档情况进行检查。

    四、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初评意见和论文答辩情况确定,维普管理系统中答辩组评分为最终得分。各学院5月26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强智教务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