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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方案

2023-08-22 阅读次数: 栏目:学生工作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数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024届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方案

 

教育实习是师范生进行教师职业技能训练的一门主要实践课,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教育实习,可以使学生把获得的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基本技能与教学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提高学生的专业技术水平,从而提高从业的职业道德水平。通过教育实习,还便于将实习和就业活动结合起来,让用人单位了解学生的思想水平和教学水平,为合理使用人才提供依据。根据《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2024届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方案(师范专业)》和《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育(毕业)实习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为提高教育实习效能,确保教育实习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的和要求

根据我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实习应达到以下目的:

1.通过教育实习,提高学生对教育工作和人民教师光荣职责的认识,培养学生热爱教育事业,进一步树立忠诚于教育事业的思想。让学生们认识到实习的重要性,进而促进学生在实习的过程中端正态度,保证较好的实习效果。

2.通过教育实习,让学生初步懂得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能力。让学生体会到大学的专业课对中小学数学知识的指导作用,熟悉数学知识的内容和讲解技巧。

3.通过教育实习,加强我院与中学的联系,进一步了解中学教育、教学的情况。尤其是课程改革、素质教育的情况,以促进我系的教育实习改革。

二、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

数学学院毕业实习工作,在学校和教务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实习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成立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如下:

 长:陶袁

副组长:文永芬

 员:申杰、冯冰玉、王嘉羚、谭笑、刘红娇、孙艳君、刘佳美、张雪婷、苏欣、姜鸣地、刘银萍、车明刚、陆媛媛张双红、郑晨、冯志新、曹馨潼、王书鹏

1.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习计划,选派实习检查教师,召开实习动员大会。负责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安排与协调工作,检查并掌握实习工作情况,随时收集积累资料,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和总结经验以及推选优秀实习生等事项。

2.做好毕业生实习期间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为保证毕业生实习工作落在实处,利用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对教育实习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实习领导小组将通过网络、拨打岗位电话、随机到实习单位抽查、等方式对毕业生的实习情况进行监控。

三、实习方式及时间

(一)校内模拟教育实习(校内进行)

时间:第七学期第一周至第

内容安排:

第一周:初中代数(讲课内容15分钟);

第二周:初中几何(讲课内容15分钟);

第三周:高中代数(讲课内容15分钟);

第四周:高中几何(讲课内容15分钟),利用多媒体教学(课件需上交A4纸打印版);

要求每一节课都要有完整的教案(需上交A4手写稿),讲课前,需经指导教师审核,审核合格者才允许试讲。试讲期间实习生互相听课,互相点评。每一个教学周为一个循环,共四个循环,第四个循环结束后指导教师给出校内实习成绩评定,成绩按照五级记分制评定,优秀不多于25%,良好不多于40%。

(二)校外教育见习(校外进行)

时间:第七学期第

内容:了解和学习实习学校教育改革经验;观摩有经验的教师上课;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思想情况,制定好个人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认真进行试讲,反复修改教案,充分做好讲授第一堂课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校外教育实习(校外进行)

时间教育实习时间为第七学期8-18周及第八学期1-8周

校外教育实习,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双向管理、统一考评的方式。

1.分散实习

学生能够自行联系实习学校的,可采用分散实习。在校外教育实习开始的一周内,学生需将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座机电话告知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谭笑老师。(电话:0434-6091131)实习领导小组指导教师可通过校友邦实习平台进行监控,也可到实习学校检查和拨打岗位电话等方式不定期检查学生的实习情况。

2.对于教师资格证通过且各方面综合考量较优秀的学生,可采用集中实习,由系里统一安排到实习基地进行实习。

(四)校外教育实习的内容和要求

1.教学工作实习管理条例

1)每个实习生至少应上课6节。

2)深入钻研教材,认真编写教案,上课前必须将教案送实习班任课教师审批签字同意,否则,不准上课。

3)反复预讲,第一、二堂课的预讲,应在指导教师的具体指导下进行,预讲合格后方能上课。

4)一律实行普通话讲课,语言要通顺,概念要清楚,传授知识正确,实验操作准确熟悉。决不允许出现原则性的错误;板书一律用规范字书写,字迹清晰、工整。

5)课后应主动向指导老师和有关同志请教,尊重科任教师,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每次课后都应写出教学后记。

6)同专业同班级和同进度的实习生必须互相听课,并做好听课笔记。每个实习生听课至少10节。

7)认真批改作业(包括实验报告),实习生应批阅本人布置的全部作业或测试试卷,至少批改作业3次以上。

8经常及时下到班级里辅导,热情耐心地回答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

9)实习结束前,各专业应分别组织测试一次,检查实习效果。同时,应向指导教师全面汇报,并做好移交工作。

10)参加学校、学院统一安排的集中实习的,必须按照事先规定的时间完成实习任务,不准中途停止。否则,实习成绩以零分记,不予毕业。

2.班主任工作实习管理条例

1每个实习生至少应担任实习班主任工作四周。

2)在进入实习学校的第一周内,应随实习班班主任深入了解学生,做到基本上熟悉班级情况和学生,认真学习实习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在实习班班主任的指导下,在实习的第一周拟定出切实可行的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一式三份,指导老师、带队教师各一份,自己留一份)。

4)服从各级领导的安排,尊重原班主任,虚心请教,随时向实习班班主任请示汇报。

5)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坚持向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每个实习生应找学生个别谈心15人次以上,家访2次以上(家访应有目的、有计划、有成效)。

6)坚持准时到班:早操、晨读、升旗、课间操、眼保健操、读报、自习课、课外活动、晚自习和就寝检查。

7)每个实习生应组织开展有意义的班级活动一次(如召开主题班会或团队活动或知识竞赛等)

8)加强与科任教师的联系,及时了解课堂纪律和学生的学习情况。

3.师德表现管理条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书育人,遵纪守法,不能有任何越轨言行。

2)严格执行教育实习计划,一切行动听指挥,服从分配,团结互助,全面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3)服从各级党组织和行政的统一领导,虚心接受双方指导老师的指导,尊重后勤人员。

4)热爱、关心和体贴学生,建立纯真的师生友谊,师生之间严禁谈情说爱,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仪表端正、谈吐文雅、举止文明、为人师表。

6)集中思想和精力搞好教育实习,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实习期间一般应在实习学校食宿。无故不得请假。正常教学时间,凡不经请假擅自离开学校的,视其情节,分别按有关规定处理。

7)正常教学时间,不准下棋、打扑克以及做其它影响他人工作和学习的事情,不准打人、骂人;不准酗酒和赌博。

8)爱护实习学校的一草一木,借东西要归还,损坏和遗失东西要赔偿。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离开学校前应好办一切移交手续。

9)每个实习生应在实习过程中认真填写《实习生手册》,实习结束后及时上交相关材料。

(四)汇报讲课

时间:8学期第13-14周

要求:以每组为单位进行汇报讲课,讲课内容、形式、方法自定,时间为15-20分钟,要求有正规详细的教案并上交。

四、实习管理

1.在第六学期召开动员大会,我院的时间定为2022628日下午16:00-17:10.

2.在第八学期做好实习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五、实习鉴定和成绩考评

实习生回校进行完汇报讲课,对实习生的教育实习情况进行总结和成绩评定。

1.实习生的实习成绩与鉴定由实习学校指导老师或实习单位负责人同我院指导教师按照《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实习生管理条例》和《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生教育实习成绩考核表》共同评定签署。校外表现成绩由实习学校指导老师或实习单位负责人负责评定,加盖公章后交由学生带回学校,回校后由系实习指导小组综合考核、审议,最后确定实习生的实习成绩。其中校内模拟实习占20,校外表现占10,材料填写情况占10%,实习总结汇报占60

2.实习生的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90分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3.指导老师应在实习成绩评定前与学院实习领导小组认真讨论、协商,按正态分布规律初步定出实习生总成绩,要求“优秀”成绩控制在25%以内,“良好”成绩控制在40%以内

4.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与评优挂钩,表现优异者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予以降等,或按不及格处理。

1)校内模拟教育实习中累计事假三次(含三次)以上的实习生实习成绩按降等处理;

2)教育实习材料不完善的实习生实习成绩按降等处理;

3)无故不参加教育实习汇报讲课的实习生实习成绩按降等处理;

4)无故不参加校内教育实习的实习生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无故不参加校外教育实习的实习生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6)无故不参加教育实习的实习生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7)凡在教育实习期间,违反实习学校规章制度、实习生守则和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实习生,教育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6.教育实习不及格的学生不予毕业,随下一年级重修。

 

数学学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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