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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方案

2023-08-20 阅读次数: 栏目:新闻公告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数学学院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2024届毕业生

毕业实习工作方案

 

毕业实习是师范生进行专业技能训练的一门主要实践课,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毕业实习,可以使学生把获得的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基本技能与专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提高学生的专业技术水平,从而提高从业的职业道德水平。通过毕业实习,还便于将实习和就业活动结合起来,让用人单位了解学生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合理使用人才提供依据。根据《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方案(师范专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为提高毕业实习效能,确保毕业实习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的和要求

根据我院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实习应达到以下目的:

1.通过毕业实习,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使学生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运用其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设想,从而巩固所学理论知识,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以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2.通过毕业实习,完成就业的预演和准备工作,使学生找出自身能力与社会实际岗位需求的差距,并在随后的学习期间及时补充相关知识,为求职与正式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缩短从校园走向社会的心理转型期。

3.通过毕业实习,加强我院与企业的联系,进一步了解企业文化和用人要求

二、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

数学学院毕业实习工作,在学校和教务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实习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成立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如下:

 长:陶袁

副组长:文永芬

 员:申杰、冯冰玉、王嘉羚、谭笑、刘红娇、孙艳君、刘佳美、张雪婷、苏欣、李艳、姜鸣地、刘银萍、曹馨潼、王书鹏

1.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习计划,选派实习检查教师,召开实习动员大会。负责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安排与协调工作,检查并掌握实习工作情况,随时收集积累资料,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和总结经验以及推选优秀实习生等事项。

2.做好毕业生实习期间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为保证毕业生实习工作落在实处,利用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对毕业实习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实习领导小组将通过网络、拨打岗位电话、随机到实习单位抽查、等方式对毕业生的实习情况进行监控。

三、实习方式及时间

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采用分散实习方式,实行双向管理、统一考评。

时间:第七学期第一周至第十八周。

在校外教育实习开始的一周内,学生需将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座机电话告知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谭笑老师。(电话:0434-6091131)实习领导小组指导教师可通过校友邦实习平台进行监控,也可到实习学校检查和拨打岗位电话等方式不定期检查学生的实习情况。

指导教师给出校内实习成绩评定,成绩按照五级记分制评定,优秀不多于25%,良好不多于40%。

内容安排:

以实习单位为课堂,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指导下,认真完成毕业实习。在实习过程中,学生应努力做到:

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的实习纪律,严格按照规定实践进行实习,不得提前结束实习,也不得未经批准随意延长实习时间;

2. 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观念,与实习指导师傅和实习单位搞好关系;

3. 对在实习中悉知的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借阅单位提供的各类文件、数据等资料,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用毕完整归还;

4. 虚心学习,勤奋探索,认真求教;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维护学校的声誉,遵守各项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职业素养,不得向实习单位提出不恰当的待遇要求;

5. 善于总结并吸取实践工作经验,尊重实习单位员工;认真做好实习笔记,撰写实习报告;

6. 实习期间,注意经常与学校实习指导老师保持联系,及时汇报实习情况,听取老师对实习过程的指导与建议。

四、实习管理

1.在第六学期召开动员大会,我院的时间定为2023628日下午16:00-17:10

2.在第八学期做好实习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五、实习鉴定和成绩考评

毕业实习结束后,对实习生的毕业实习情况进行总结和成绩评定。

1.实习生的实习成绩与鉴定由实习学校指导老师或实习单位负责人同我院指导教师按照《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实习生管理条例》评定签署。毕业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或实习单位负责人负责评定,加盖公章后交由学生带回学校,回校后由系实习指导小组综合考核、审议,最后确定实习生的实习成绩。

2.实习生的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90分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3.指导老师应在实习成绩评定前与学院实习领导小组认真讨论、协商,按正态分布规律初步定出实习生总成绩,要求“优秀”成绩控制在25%以内,“良好”成绩控制在40%以内

4.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与评优挂钩,表现优异者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予以降等,或按不及格处理。

1毕业实习材料不完善的实习生实习成绩按降等处理;

2)无故不参加毕业实习的实习生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3)凡在毕业实习期间,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实习生守则和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实习生,毕业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6.毕业实习不及格的学生不予毕业,随下一年级重修。

 

数学学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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