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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韩国学学院
创新拓展学分认定实施细则(2011年10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提高大学生创新与素质拓展能力,根据《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创新拓展学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 本科学生除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外, 还应获得不低于5 学分的“创新拓展” 学分方可毕业;该学分是对学生参加创新与素质拓展活动成效的考量。因此,在校大学生应积极参加课外创新与素质拓展活动,并申请获得相应学分。
学生创新与素质拓展活动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课外科技创新方面主要内容
◆ 参加各种学科及专项科技竞赛;
◆ 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学术期刊或其它出版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著作;
◆ 获得各种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
◆ 参加学院组织的科技创新活动
(二)其它活动的主要内容
◆ 参加各种文娱和体育活动或比赛,并获得相应表彰或奖励;
◆ 获得全国计算机水平考试、国家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
注:项目赋分细则见第三章。
- 学院学期初对学生的“创新拓展学分申请”组织评审,审核认定后,并报教务处审批。
- 本学分评定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凡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项目所得学分,并根据《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 经教务处审定批准后,学院将创新拓展学分进行存档,教务处留一份,系(部)办公室留一份。
第二章韩国学学院创新拓展学分项目赋分细则
- 科技竞赛类 参加各类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奖者,凭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认定后参照以下标准记相应学分:
1、国家级:最高奖级计 8 学分,各奖级按1 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5 学分。
2、省部级:最高奖级计 6 学分,各奖级按1 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3 学分。
3、院 级:最高奖级计4学分,各奖级按1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2 学分。
4、系 级:最高奖级计2 学分,最低不少于1学分,积极参与并获得书面证明者可计0.5学分。
- 论文著作类 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作者单位为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韩国学学院)者,参照以下标准计算相应学分:
1. 被SCI,EI,SSCI 收录的论文,第一作者计 8 学分,其余作者根据排名依次得6、4、2学分;
2. 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计 6 学分,其余作者根据排名依次得4、3、2、1学分;
3. 国内一般刊物、大学学报上发表学术文章,第一作者计4 学分,第二作者计 2 学分,第三作者1学分,其它作者不计学分;
4.在韩国语专业类刊物(含增刊)上发表文章,第一作者计2学分,其余作者不计学分;
- 说明: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论文、著作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返回)。
- 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并取得鉴定成果、获得奖励者,参照以下标准记相应学分:
1、国家级:最高奖级计10学分,各奖级按2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4学分。
2、省部级:最高奖级计8学分,各奖级按2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2学分。
4、厅 级:最高奖级计6学分,各奖级按1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3学分。
5、院 级:最高奖级计4学分,各奖级按1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2学分。
6、系 级:最高奖计3学分,各奖级按1 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1学分,积极参与并获得书面证明者可计0.5学分。
注: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项目申请书、结项证明或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 职业技能鉴定类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考试),获得职能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者:
1. 获国际商务韩语等级考试(初级)者计2学分;
2.获国际商务韩语等级考试(初级)者计4学分;
3. 获本科第二专业学位证书者,可计 5学分;
说明:对于不明确级别的证书,按初级计算(申请者须提供鉴定背景资料);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返回)
第三章创业活动类
- 勤工助学
1. 家教、劳务服务超过20小时/学期,每学期可申请0.5学分;
2. 技术服务超过30小时/学期,每学期可申请1.5学分;
3. 其它创业活动,视具体情况由学院研究而定。
注:以上活动需提供有关证明及创业实践总结报告等材料。
第四章创新拓展学分项目赋分细则
- 外语水平考试类 获得国家英语(非外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证书者计 2 学分;六级计 4 学分。
1. 获韩国语能力等级考试(TOPIK)(初级)者计1学分;
2. 获韩国语能力等级考试(TOPIK)(中级)者计2学分;
3. 获韩国语能力等级考试(TOPIK)(高级)者计4学分;
说明:同类证书取最高分;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返回)。
- 全国计算机考试类
1. 获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证书者计2 学分;
2. 参加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专业软件水平考试(如AUTOCAD、UG、PROE、ADAMS、PHOTOSHOP、CAXA、ANSYS、SOLID WORKS、ITAT等专业软件),获得合格证书者:
A. 初级证书计1 学分,如:Ⅰ、Ⅱ级证书、初级程序员证书;
B. 中级证书计2-3学分,如:Ⅲ、Ⅳ级证书、程序员及高级程序员证书;
C. 高级证书计3-4学分,如:Ⅴ级证书、系统分析员证书。
说明:同类证书取最高分;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返回)。
- 社会实践活动类 社会实践活动是指学生在校或假期进行的有益活动,包括:社会调查、科技咨询、社区服务、青年志愿者、文化体验及其它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者,参照以下标准计算学分:
1. 事迹突出,受到国家、省、市县(校)各级人民政府表彰者,依次计4、2、1学分。
说明: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返回)、相关报告或发表的论文;
2. 参加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在实践总结报告评比中获奖者,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5、1学分,优秀奖计0.5学分;
说明: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返回)、相关报告、参加实践活动证明;
3. 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未受到各级政府表彰奖励,凭总结报告和相关证明,可申请获得0.5学分。
说明: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总结报告、参加活动证明或活动负责人签字。
注:以上学分不兼得。
- 文体活动类 文体活动是指参加文体比赛、演讲赛、辩论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
1. 参加全国比赛并获得名次者:
获最高奖级或名次,项目组最高可获总分5学分,其它奖级按1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总分 2学分;其中个人得分最高不超过 5 学分;
b. 个人参赛的,获最高奖级或名次计4 学分,其它奖级按1 学分递减;
2. 参加全省及跨省的区域性赛事并获得名次者:
a. 获最高奖级或名次,项目组最高可获总分4学分,其它奖级按 1 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 2 学分;其中个人得分最高不超过 4 学分;
b. 个人参赛的,获最高奖级或名次计4 学分,其它奖级按1 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1 学分;
3. 参加校级赛事并获得名次者:
a. 获最高奖级或名次,项目组最高可获总分3学分,其它奖级按 1 学分递减;其中个人得分最高不超过 3 学分;
b. 个人参赛的,获最高奖计3学分,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学分;
4. 若体育破记录,则所获得的学分为上述对应级别最高学分的1倍;
5. 在学办、团委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中,工作人员按项目组计总分(总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根据参与者所起的作用及态度等情况,由学办、团委组织者给参与者分配学分;
说明: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获奖证书、参加活动证明等。
第五章创新拓展学分申请程序及受理规则
(一)申请程序
1.学生按照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创新拓展学分暂行规定》或本《细则》,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创新拓展学分认定审批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 相关责任人在“认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3. 学院将上述材料收集并报送学院教务处,待教务处审核批准后资料存档并记录成绩。
(二)受理规则
1. 对于齐全、规范的申请材料,学院将于学期初受理并进行审批;
2. “申请表”不规范、栏目填写不齐全,或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学院将不予受理;
3. 对弄虚作假者,参照《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 本《细则》自2011年11月起实施
- 本《细则》由韩国学学院负责解释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韩国学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修订
附件:
附件一科技创新项目学分计算表
附件二素质拓展项目学分计算表
附件三 创新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
附件一 科技创新项目学分计算表
项目 |
考核内容 |
最高分 |
备注 |
||||||
专业 范围 内的 各类 竞赛 |
全国及国际性竞赛 |
获得最高奖级 |
项目组 |
8 |
等差递减2分,最低获4分,其中个人得分不超过8分 |
除北华大学规定的学科竞赛之外(见附件三),其它企业、行业等举办的竞赛,参照院级竞赛执行 |
|||
个人参赛 |
8 |
等差递减2分 |
|||||||
全省及跨省的区域竞赛 |
项目组 |
6 |
等差递减2分,最低获2分,其中个人得分不超过6分 |
||||||
个人参赛 |
6 |
等差递减1分 |
|||||||
全校或市级竞赛 |
项目组 |
4 |
等差递减1分,最低获2分,其中个人得分不超过4分 |
||||||
个人参赛 |
4 |
等差递减1分,最低获0.5分 |
|||||||
院级竞赛 |
项目组 |
2 |
等差递减1分,其中个人得分不超过2分 |
||||||
个人参赛 |
2 |
等差递减1分 |
|||||||
论文 著作 |
被SCI,EI,SSCI 收录的论文 |
第一作者 |
8 |
其余作者按排名分获6、4、2分 |
|||||
中文核心期刊 |
6 |
其余作者按排名分获4、3、2、1分 |
|||||||
其它正式出版刊物 |
4 |
第二、三作者分别计2、1分,其余作者不计 |
|||||||
韩国语专业类刊物(含增刊) |
2 |
其余作者不计 |
|||||||
职业 技能 鉴定 |
国际商务韩语认定等级考试 |
2 |
初级证书 |
对于不明确级别的证书,按初级计算(申请者须提供鉴定背景资料);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返回) |
|||||
国际商务韩语认定等级考试 |
4 |
中级证书 |
|||||||
本科第二专业 |
5 |
学士学位 |
|||||||
创业 活动 |
勤工助学 |
家教、劳务服务 |
0.5 |
按学期申请,服务时间大于20小时/学期,提交创业实践总结报告 |
|||||
技术服务 |
1.5 |
按学期申请,服务时间大于30小时/学期,提交创业实践总结报告 |
|||||||
其它 |
|
视具体情况由学院研究而定 |
|||||||
附件二素质拓展项目学分计算表
项目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学分 |
备注 |
|||||
通过国家外语水平考试 |
通过四级考试(非英语专业) |
2 |
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返回) |
|||||
通过六级考试(非英语专业) |
4 |
|||||||
韩国语能力等级考试(TOPIK)初级 |
1 |
|||||||
韩国语能力等级考试(TOPIK)中级 |
2 |
|||||||
韩国语能力等级考试(TOPIK)高级 |
4 |
|||||||
通过全国计算机考试类 |
获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
Ⅱ级证书 |
1 |
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返回) |
||||
Ⅲ级证书 |
2 |
|||||||
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合格证 |
a.初级证书 |
1 |
||||||
b.中级证书 |
2-3 |
|||||||
c.高级证书 |
3-4 |
|||||||
社会 实践 活动 |
事迹突出,受到国家、省、市县(校)各级人民政府表彰者 |
依次计4、2、1学分 |
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审后返回)、相关报告或发表的论文 |
以上学分不可兼得。 |
||||
参加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在实践总结报告评比中获奖 |
一等奖 |
2 |
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返回)、 相关报告、参加实践活动证明 |
|||||
二等奖 |
1.5 |
|||||||
三等奖 |
1 |
|||||||
优秀奖 |
0.5 |
|||||||
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未受到各级政府表彰奖励 |
0.5-1 |
凭总结报告和相关证明申请 |
||||||
文体 活动 |
参加全国及国际赛事并获得名次 |
集体项目获最高奖级或名次 |
5 |
其它奖级按1 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总分2学分;其中个人得分最高不超过5 学分 |
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获奖证书、参加活动证明等 |
|||
个人参赛获最高奖级或名次 |
5 |
其它奖级按1 学分递减 |
||||||
参加全省及跨省的区域性赛事并获得名次 |
集体项目获最高奖级或名次 |
4 |
其它奖级按1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2 学分;其中个人得分最高不超过4 学分 |
|||||
个人参赛获最高奖级或名次 |
4 |
其它奖级按1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1 学分 |
||||||
参加校级赛事并获得名次 |
集体项目获最高奖级或名次 |
3 |
其它奖级按1学分递减;其中个人得分最高不超过3学分 |
|||||
个人参赛获最高奖 |
3 |
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学分 |
||||||
体育破记录 |
所获得的学分为上述对应级别最高学分的1倍 |
|||||||
大型文体活动的工作人员 |
以项目组形式集体申请学分 |
视情况而定 |
根据参与者所起的作用及态度等情况, 由组织者给参与者分配学分 |
|||||
|
附件三: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创新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
20 -20 学年度第 学期
系别 |
|
专业 |
|
年级班级 |
|
姓名 |
|
学号 |
|
申请学分数 |
|
申 请 内 容 及 依 据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系 意 见 |
系主任签章: 年 月 日 |
||
教 务 处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两份,系里和教务处各留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