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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学学院创新拓展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2011年10月修订)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1-11-30 08:27:31   文字:【】【】【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韩国学学院

创新拓展学分认定实施细则(2011年10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提高大学生创新与素质拓展能力,根据《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创新拓展学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 本科学生除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外, 还应获得不低于5 学分的“创新拓展” 学分方可毕业;该学分是对学生参加创新与素质拓展活动成效的考量。因此,在校大学生应积极参加课外创新与素质拓展活动,并申请获得相应学分。

学生创新与素质拓展活动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课外科技创新方面主要内容

◆ 参加各种学科及专项科技竞赛;

◆ 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学术期刊或其它出版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著作;

◆ 获得各种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

◆ 参加学院组织的科技创新活动

(二)其它活动的主要内容

◆ 参加各种文娱和体育活动或比赛,并获得相应表彰或奖励;

◆ 获得全国计算机水平考试、国家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

注:项目赋分细则见第三章。

  • 学院学期初对学生的“创新拓展学分申请”组织评审,审核认定后,并报教务处审批。
  • 本学分评定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凡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项目所得学分,并根据《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 经教务处审定批准后,学院将创新拓展学分进行存档,教务处留一份,系(部)办公室留一份。

 

第二章韩国学学院创新拓展学分项目赋分细则

 

  • 科技竞赛类 参加各类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奖者,凭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认定后参照以下标准记相应学分:

1、国家级:最高奖级计 8 学分,各奖级按1 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5 学分。

2、省部级:最高奖级计 6 学分,各奖级按1 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3 学分。

3、院  级:最高奖级计4学分,各奖级按1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2 学分。

4、系  级:最高奖级计2 学分,最低不少于1学分,积极参与并获得书面证明者可计0.5学分。

  • 论文著作类 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作者单位为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韩国学学院)者,参照以下标准计算相应学分:

1. 被SCI,EI,SSCI 收录的论文,第一作者计 8 学分,其余作者根据排名依次得6、4、2学分;

2. 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计 6 学分,其余作者根据排名依次得4、3、2、1学分;

3. 国内一般刊物、大学学报上发表学术文章,第一作者计4 学分,第二作者计 2 学分,第三作者1学分,其它作者不计学分;

4.在韩国语专业类刊物(含增刊)上发表文章,第一作者计2学分,其余作者不计学分;

  • 说明: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论文、著作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返回)。
  • 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并取得鉴定成果、获得奖励者,参照以下标准记相应学分:

1、国家级:最高奖级计10学分,各奖级按2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4学分。

2、省部级:最高奖级计8学分,各奖级按2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2学分。

4、厅  级:最高奖级计6学分,各奖级按1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3学分。

5、院  级:最高奖级计4学分,各奖级按1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2学分。

6、系  级:最高奖计3学分,各奖级按1 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1学分,积极参与并获得书面证明者可计0.5学分。

注: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项目申请书、结项证明或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 职业技能鉴定类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考试),获得职能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者:

1. 获国际商务韩语等级考试(初级)者计2学分;

2.获国际商务韩语等级考试(初级)者计4学分;

3. 获本科第二专业学位证书者,可计 5学分;

说明:对于不明确级别的证书,按初级计算(申请者须提供鉴定背景资料);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返回)

第三章创业活动类

  • 勤工助学

1. 家教、劳务服务超过20小时/学期,每学期可申请0.5学分;

2. 技术服务超过30小时/学期,每学期可申请1.5学分;

3. 其它创业活动,视具体情况由学院研究而定。

注:以上活动需提供有关证明及创业实践总结报告等材料。

         第四章创新拓展学分项目赋分细则

  • 外语水平考试类 获得国家英语(非外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证书者计 2 学分;六级计 4 学分。

1. 获韩国语能力等级考试(TOPIK)(初级)者计1学分;

2. 获韩国语能力等级考试(TOPIK)(中级)者计2学分;

3. 获韩国语能力等级考试(TOPIK)(高级)者计4学分;

说明:同类证书取最高分;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返回)。

  • 全国计算机考试类

1. 获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证书者计2 学分;

2. 参加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专业软件水平考试(如AUTOCAD、UG、PROE、ADAMS、PHOTOSHOP、CAXA、ANSYS、SOLID WORKS、ITAT等专业软件),获得合格证书者:

A. 初级证书计1 学分,如:Ⅰ、Ⅱ级证书、初级程序员证书;

B. 中级证书计2-3学分,如:Ⅲ、Ⅳ级证书、程序员及高级程序员证书;

C. 高级证书计3-4学分,如:Ⅴ级证书、系统分析员证书。

说明:同类证书取最高分;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返回)。

  • 社会实践活动类 社会实践活动是指学生在校或假期进行的有益活动,包括:社会调查、科技咨询、社区服务、青年志愿者、文化体验及其它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者,参照以下标准计算学分:

1. 事迹突出,受到国家、省、市县(校)各级人民政府表彰者,依次计4、2、1学分。

说明: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返回)、相关报告或发表的论文;

2. 参加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在实践总结报告评比中获奖者,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5、1学分,优秀奖计0.5学分;

说明: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返回)、相关报告、参加实践活动证明;

3. 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未受到各级政府表彰奖励,凭总结报告和相关证明,可申请获得0.5学分。

说明: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总结报告、参加活动证明或活动负责人签字。

注:以上学分不兼得。

  • 文体活动类 文体活动是指参加文体比赛、演讲赛、辩论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

1. 参加全国比赛并获得名次者:

获最高奖级或名次,项目组最高可获总分5学分,其它奖级按1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总分 2学分;其中个人得分最高不超过 5 学分;

b. 个人参赛的,获最高奖级或名次计4 学分,其它奖级按1 学分递减;

2. 参加全省及跨省的区域性赛事并获得名次者:

a. 获最高奖级或名次,项目组最高可获总分4学分,其它奖级按 1 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 2 学分;其中个人得分最高不超过 4 学分;

b. 个人参赛的,获最高奖级或名次计4 学分,其它奖级按1 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1 学分;

3. 参加校级赛事并获得名次者:

a. 获最高奖级或名次,项目组最高可获总分3学分,其它奖级按 1 学分递减;其中个人得分最高不超过 3 学分;

b. 个人参赛的,获最高奖计3学分,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学分;

4. 若体育破记录,则所获得的学分为上述对应级别最高学分的1倍;

5. 在学办、团委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中,工作人员按项目组计总分(总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根据参与者所起的作用及态度等情况,由学办、团委组织者给参与者分配学分;

说明: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获奖证书、参加活动证明等。

第五章创新拓展学分申请程序及受理规则

  •  

(一)申请程序

1.学生按照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创新拓展学分暂行规定》或本《细则》,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创新拓展学分认定审批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 相关责任人在“认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3. 学院将上述材料收集并报送学院教务处,待教务处审核批准后资料存档并记录成绩。

(二)受理规则

1. 对于齐全、规范的申请材料,学院将于学期初受理并进行审批;

2. “申请表”不规范、栏目填写不齐全,或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学院将不予受理;

3. 对弄虚作假者,参照《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 本《细则》自2011年11月起实施
  • 本《细则》由韩国学学院负责解释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韩国学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修订

附件:

 

附件一科技创新项目学分计算表

附件二素质拓展项目学分计算表

附件三 创新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

 

附件一 科技创新项目学分计算表

 

项目

考核内容

最高分

备注

专业

范围

内的

各类

竞赛

全国及国际性竞赛

获得最高奖级

项目组

8

等差递减2分,最低获4分,其中个人得分不超过8分

除北华大学规定的学科竞赛之外(见附件三),其它企业、行业等举办的竞赛,参照院级竞赛执行

个人参赛

8

等差递减2分

全省及跨省的区域竞赛

项目组

6

等差递减2分,最低获2分,其中个人得分不超过6分

个人参赛

6

等差递减1分

全校或市级竞赛

项目组

4

等差递减1分,最低获2分,其中个人得分不超过4分

个人参赛

4

等差递减1分,最低获0.5分

院级竞赛

项目组

2

等差递减1分,其中个人得分不超过2分

个人参赛

2

等差递减1分

论文

著作

被SCI,EI,SSCI 收录的论文

第一作者

8

其余作者按排名分获6、4、2分

中文核心期刊

6

其余作者按排名分获4、3、2、1分

其它正式出版刊物

4

第二、三作者分别计2、1分,其余作者不计

韩国语专业类刊物(含增刊)

2

其余作者不计

职业

技能

鉴定

国际商务韩语认定等级考试

2

初级证书

对于不明确级别的证书,按初级计算(申请者须提供鉴定背景资料);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返回)

国际商务韩语认定等级考试

4

中级证书

本科第二专业

5

学士学位

创业

活动

 

勤工助学

家教、劳务服务

0.5

按学期申请,服务时间大于20小时/学期,提交创业实践总结报告

技术服务

1.5

按学期申请,服务时间大于30小时/学期,提交创业实践总结报告

其它

 

视具体情况由学院研究而定

                   
 

 

附件二素质拓展项目学分计算表

 

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学分

备注

 

通过国家外语水平考试

通过四级考试(非英语专业)

2

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返回)

 

通过六级考试(非英语专业)

4

 

韩国语能力等级考试(TOPIK)初级

1

 

韩国语能力等级考试(TOPIK)中级

2

 

韩国语能力等级考试(TOPIK)高级

4

 

通过全国计算机考试类

获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Ⅱ级证书

1

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返回)

 

Ⅲ级证书

2

 

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合格证

a.初级证书

1

 

b.中级证书

2-3

 

c.高级证书

3-4

 

社会

实践

活动

事迹突出,受到国家、省、市县(校)各级人民政府表彰者

依次计4、2、1学分

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审后返回)、相关报告或发表的论文

以上学分不可兼得。

 

参加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在实践总结报告评比中获奖

一等奖

2

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返回)、

相关报告、参加实践活动证明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

 

优秀奖

0.5

 

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未受到各级政府表彰奖励

0.5-1

凭总结报告和相关证明申请

 
 

文体

活动

参加全国及国际赛事并获得名次

集体项目获最高奖级或名次

5

其它奖级按1 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总分2学分;其中个人得分最高不超过5 学分

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获奖证书、参加活动证明等

 

个人参赛获最高奖级或名次

5

其它奖级按1 学分递减

 

参加全省及跨省的区域性赛事并获得名次

集体项目获最高奖级或名次

4

其它奖级按1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2 学分;其中个人得分最高不超过4 学分

 

个人参赛获最高奖级或名次

4

其它奖级按1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1 学分

 

参加校级赛事并获得名次

集体项目获最高奖级或名次

3

其它奖级按1学分递减;其中个人得分最高不超过3学分

 

个人参赛获最高奖

3

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学分

 

体育破记录

所获得的学分为上述对应级别最高学分的1倍

 

大型文体活动的工作人员

以项目组形式集体申请学分

视情况而定

根据参与者所起的作用及态度等情况,

由组织者给参与者分配学分

 
               

 

 

 

 

附件三: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创新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

20  -20  学年度第  学期

 

系别

 

专业

 

年级班级

 

姓名

 

学号

 

申请学分数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系主任签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两份,系里和教务处各留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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