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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我院将对2009、2010、2011级各专业开设公共选修课,具体课程及选课要求安排如下:
一、课程安排
(一)2009级
1.教师教育模块:《教育测量及评估》、《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中小学管理》。
2.通识教育模块:《申论》、《公文写作》、《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生命伦理及其社会问题》。
(二)2010级
1.教师教育模块:《教育技术学》(非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系限选)。
2.通识教育模块:《法学概论》、《中外通史》、《实用秘书学概论》、《摄影艺术》、《大学英语写作》、《文献检索与利用》、《美学与美育》。
(三)2011级
1.教师教育模块:《心理学》(师范类限选)(非师范类选修)。
2.通识教育模块:《计算机应用》(非信息科学技术与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限选)、《伦理学》、《自然地理与旅游》、《美术鉴赏》、《影视鉴赏》。
二、选课要求
1.要求2009级学生在教师教育模块3门课中任选1门;通识教育模块4门课中任选1门。
2.要求2010级学生在教师教育模块限选1门;通识教育模块7门课中任选1门。
3.要求2011级师范类学生在教师教育模块限选《心理学》;非师范类学生在教师教育模块选修《心理学》;在通识教育模块中非信息科学技术与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限选《计算机应用》,信息科学技术与电子信息工程专业4门课中任选1门。
三、具体操作如下
(一)网上选课时间
2011年11月26日—11月28日。
(二)网上选课注意事项
1.个人信息维护:请同学们完整地维护自己的信息,特别是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出生日期一定要维护准确,身份证号是18位,注意不要缺位;如果身份证号最后一位是X,那么X一定要大写。如果学生信息不全,将无法进行网上选课。
2.网上选课学生可以在任何有外网联接的机器上操作,选课时间一定要避免在高峰期(早8:00—17:00),否则可能无法打开网页。
3.学生不得使用他人用户名称和密码进入选课系统,不得代替他人选课。学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教务系统密码以防课程丢失。如有课程丢失,责任自负。
4.学生应按教务处规定的选课具体时间进行网上选课。如因自身原因没有按时网上选课,其后果自负。
5.学生必须按所选课堂参加课程的学习和考核,不得自行变更课堂。凡自行变更课堂或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参加所选课程考核的,任课教师一律以0分记载并录入其成绩。
6.每门课程选课人数不得少于30人,否则不能开班。
7.如果在选课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所在系教学秘书沟通。
8.具体上课时间、地点,请同学们在本学期末到各系查阅下学期课程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