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结合《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部分节假日具体安排的通知》,经学院研究决定,2012年清明节学院放假5天,即4月2日-6日,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其它时间调整如下:
3月31日(星期六)上4月2日(星期一)课;
4月1日(星期日)上4月3日(星期二)课;
4月7日(星期六)上4月5日(星期四)课;
4月8日(星期日)上4月6日(星期五)课。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