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劳动节、青年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04-20 阅读次数:1364 |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2016年劳动节、青年节放假5天,即4月30日至5月4日。节假日期间,保卫处要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做好带班、值班工作,值班相关事宜由行政科另行通知。
从5月5日起,学院实行夏季作息时间(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夏季作息时间安排表
院长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附件:
夏季作息时间安排表
(2016年5月5日起执行)
起 床 5:40
早 操 6:00—7:00
早 饭 7:00—7:50
第一节 8:00—8:45
第二节 8:55—9:40
第三节 10:00—10:45
第四节 10:55—11:40
午 饭 11:40—12:30
午 休 12:30—13:50
第五节 14:00—14:45
第六节 14:55—15:40
第七节 16:00—16:45
第八节 16:55—17:40
晚 饭 17:40—18:30
第九节 18:30—19:15
第十节 19:25—20:10
晚自习 20:20—22:30
就 寝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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