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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5  阅读次数:1159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11年国庆节放假7天,具体安排如下:
10月1—7日,国庆节放假7天。其中,10月1—3日为法定节假日,10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二)、5日(星期三),10月6日(星期四)、7日(星期五)课程分别调至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学院要求安排值班人员。国庆节假期后,学校执行冬季作息时间。
特此通知。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